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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策法規

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16)

日期:2019-09-20    點擊數:    來源:  

(2002年10月23日江蘇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根據2004年6月17日江蘇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于修改〈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14年3月28日江蘇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關于修改〈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根據2016年3月30日江蘇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關于修改〈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第一章

第一條為了實現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推行計劃生育,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促進家庭幸福、民族繁榮與社會進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内的公民,以及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都必須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領導本行政區域内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信誉网赌負責本行政區域内的計劃生育工作和與計劃生育有關的人口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信誉网赌應當在政府明确的職責範圍内,負責有關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

第四條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實行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信誉网赌主要領導負責的目标管理責任制。

鄉(鎮)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辦事處可以與本管轄區域内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簽訂計劃生育管理責任狀。

第五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綜合措施,控制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依靠宣傳教育、科學技術進步、綜合服務、建立健全獎勵扶助制度和社會保障制度,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相關信誉网赌制定的社會、經濟政策,應當有利于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

第六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員在推行計劃生育工作中應當依法行政,文明執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權益。

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信誉网赌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受法律保護。

第七條公民有生育的權利,有依法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公民實行計劃生育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八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在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章人口發展規劃的制定與實施

第九條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編制本行政區域的人口發展規劃,并根據人口發展規劃,制定和組織實施人口與計劃生育實施方案。

人口與計劃生育實施方案應當規定控制人口數量,加強母嬰保健,提高人口素質的具體措施。

第十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信誉网赌負責實施本行政區域内人口與計劃生育實施方案的日常工作。其他有關信誉网赌和單位應當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内,提出人口與計劃生育實施方案的落實措施,共同做好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

第十一條發展改革、衛生和計劃生育、公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教育、統計等信誉网赌,應當相互提供有關人口數據,實行信息資源共享。

第十二條衛生和計劃生育、教育、新聞出版廣電等信誉网赌應當組織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宣傳教育。

報刊、廣播、電視等大衆傳媒負有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的社會公益性宣傳的義務。

第十三條鄉(鎮)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辦事處負責本管轄區域内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貫徹落實人口與計劃生育實施方案。

鄉(鎮)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辦事處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設立計劃生育辦公室,配備計劃生育工作人員。

第十四條村(居)民委員會應當依法做好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将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納入村(居)民自治内容,及時公布具體落實方案,接受村(居)民的監督。

村(居)民委員會應當有負責管理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專(兼)職人員。

第十五條機關、團體、事業單位應當明确一名負責人,主管本單位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企業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實行法定代表人或者企業負責人負責制。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在人口與計劃生育方面的主要職責是:

(一)執行有關人口與計劃生育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落實人口與計劃生育宣傳教育、避孕節育措施及獎勵等各項經費;

(三)确定負責本單位計劃生育工作的機構或者專(兼)職人員,督促做好人口與計劃生育日常管理工作;

(四)保障實行計劃生育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六條城市應當依托社區,建立屬地管理、單位負責、居民自治、社區服務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管理機制,将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納入社區管理和服務體系。

第十七條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工作由其戶籍所在地和現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負責管理,以現居住地管理為主。現居住地政府應當将流入人口納入本地經費投入的總人口基數計算。

第十八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将人口與計劃生育經費納入财政預算,保障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必要的經費;對經濟欠發達地區經費投入給予重點扶持。

各級财政、審計信誉网赌應當對人口與計劃生育經費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九條建立健全避孕藥具免費發放供應管理制度和零售市場經營管理制度,具體辦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章生育調節

第二十條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一)一方婚前未生育,一方婚前已生育過一個子女,且雙方婚後共同生育一個子女的;

(二)雙方婚前合計生育兩個及以上子女,且沒有共同生育子女的;

(三)已生育的兩個子女中,有經病殘兒醫學鑒定機構鑒定為病殘兒,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

依法收養的子女,執行本條例規定時,不計入生育的子女數。

第二十一條符合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再生育一個子女後,其中一個子女死亡,夫妻仍符合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除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二款和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外,其他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的特殊情形,由省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信誉网赌提出,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并公布。

第二十二條夫妻雙方為歸僑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區、澳門特别行政區、台灣地區居民,在本省定居,夫妻雙方所生育的子女不在内地定居的,執行本條例規定時,不計入生育的子女數。

夫妻一方為本省居民,一方為香港特别行政區、澳門特别行政區、台灣地區居民或者外國人,本省居民的配偶一方婚前已有的子女以及雙方婚後生育的子女不在内地定居的,執行本條例規定時,不計入生育的子女數。

第二十三條生育兩個以内子女的,由夫妻自主安排生育,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信誉网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生育登記服務制度,做好相關服務工作。

第二十四條符合本條例規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共同向一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辦事處書面提出再生育要求。

鄉(鎮)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辦事處應當在收到書面再生育要求和有關證明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審核意見,報所在地的縣(市、區)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信誉网赌。縣(市、區)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信誉网赌應當自收到審核意見之日起十五日内辦理完畢,符合條件的,發給生育證,并予以公布;不符合條件的,應當書面告知,并說明理由。

省、設區的市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信誉网赌應當加強對再生育審批工作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五條育齡夫妻自主選擇計劃生育避孕節育措施,預防和減少非意願妊娠。

第二十六條外省遷入本省的公民,遷入前已取得當地批準再生育子女證明的,應當允許其生育。

第四章獎勵扶助與社會保障

第二十七條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在享受國家規定婚假的基礎上,延長婚假十天。

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産假的基礎上,延長産假三十天,男方享受護理假十五天。

前兩款規定的假期視為出勤,在規定假期内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國家法定休假日不計入前兩款規定的假期。

用人單位根據具體情況,可以給予其他優惠待遇。

第二十八條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隻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可以按照規定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不再生育的,以及依法生育兩個子女,其中一個子女死亡,以後不再生育的,可以按照規定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者,按照規定繼續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相關獎勵扶助。

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者,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第二十九條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者,從領證之年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年各領取二十元以上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或者在領證時按照上述标準一次性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獎勵金的具體标準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規定。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的領取,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支付;

(二)農村居民由鄉(鎮)财政支付,縣(市、區)财政給予适當補助;

(三)其他人員由其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财政支付。

第三十條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職工,在辦理退休手續後,可以按照其退休前月工資的百分之五每月增發退休金,也可以由所在單位給予一次性獎勵或者為其辦理補充養老保險,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規定。

第三十一條根據政府➿⚽✨➿和農民自願的原則,采取政府、集體和個人共同出資等多種形式,在農村地區逐步建立獨生子女父母養老保險及其他有利于計劃生育的社會保障制度。

在已經建立養老保險制度的農村地區,應當優先為隻生育一個女孩并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辦理養老保險。縣級人民政府民政信誉网赌應當對農村中隻生育一個女孩并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特困戶優先給予救濟和幫助。

第三十二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實行計劃生育的夫妻或者家庭,在發展經濟、扶貧以及獨生子女入托、入園、入學、醫療、安排宅⛩⛪➰等方面制定的獎勵、優惠規定,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第五章計劃生育技術服務

第三十三條實行婚前醫學檢查,開展有關遺傳性疾病的常規篩選,防止或者減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嬰兒健康水平。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信誉网赌應當依法進行監督管理。

第三十四條建立計劃生育避孕節育和生殖保健服務制度,普及避孕節育、生殖科學知識,鼓勵開展計劃生育生殖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為公民提供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提高公民生殖健康水平。

第三十五條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和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應當按照優勢互補的原則,在各自的職責和執業許可證批準的服務範圍内,開展計劃生育技術服務。

從事與計劃生育有關的臨床服務人員,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的執業資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申請注冊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六條提倡公民以避孕為主實行計劃生育。公民享有對避孕方法的知情權、選擇權。

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人員應當指導育齡夫妻選擇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

對已生育子女的夫妻,提倡選擇長效避孕措施。

第三十七條禁止利用超聲技術和其他技術手段進行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别鑒定;禁止非醫學需要選擇性别的人工終止妊娠。

第三十八條接受節育手術的公民,憑醫療單位的證明,可以按照規定享有相應的假期。

第三十九條實行計劃生育的育齡夫妻免費享受基本項目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基本項目包括:避孕藥具發放;孕情、環情監測;放置、取出宮内節育器及技術常規所規定的醫學檢查;人工流産術、引産術及技術常規所規定的醫學檢查;輸卵管結紮術、輸精管結紮術及技術常規規定的醫學檢查;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症診治。

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育齡夫妻,所需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基本項目費用,由地方人民政府分級負擔,以縣(市、區)為主。

城鎮實行計劃生育的職工,所需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基本項目費用和生育費用,參加生育保險的,在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未參加生育保險,但已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在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中支付;未參加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的,由單位支付。實行計劃生育的國家公務員,所需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基本項目費用和生育費用,在醫療補助經費中支付。城鎮其他人員所需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基本項目的費用由縣(市、區)财政支付。

第四十條對因施行節育手術而引起的并發症或者醫療事故的鑒定與處理,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經鑒定為節育手術并發症的,由縣級以上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信誉网赌指定的醫療機構負責治療。醫療機構證明需要休息的,休息期間視為出勤,不影響工資及福利待遇。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由單位和當地人民政府幫助其安排好生産和生活。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一條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男女雙方應當分别依照國務院《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和本條例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且不享受本條例第二十七第三款規定的待遇。

社會撫養費的征收,城鎮居民以子女出生前一年設區的市或者縣(市)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為計征的基本标準;農村居民以子女出生前一年鄉(鎮)農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為計征的基本标準。實際收入是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二倍以上的,除按照本條第三款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外,對其超出人均收入部分還應當繳納一倍至二倍的社會撫養費。

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繳納社會撫養費的具體标準是:

(一)不符合本條例規定多生育一個子女的,按照基本标準的四倍繳納社會撫養費;

(二)不符合本條例規定多生育二個以上子女的,按照基本标準的五倍至八倍繳納社會撫養費;

(三)非婚生育一個子女的,按照基本标準的零點五倍至兩倍繳納社會撫養費;

(四)非婚生育二個以上子女的,按照基本标準的五倍至八倍繳納社會撫養費;

(五)重婚生育的,按照基本标準的六倍至九倍繳納社會撫養費。

社會撫養費的征收,由縣級人民政府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信誉网赌作出書面決定。縣級人民政府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信誉网赌也可以委托鄉(鎮)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辦事處作出書面征收決定。社會撫養費應當上繳國庫,納入地方财政預算管理。

第四十二條符合本條例規定再生育子女條件,但未按照本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領取生育證懷孕的,應當補領生育證;生育時仍未領取生育證的,按照本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基本标準的百分之二十繳納社會撫養費。

第四十三條夫妻不得以子女已送養為由要求再生育子女,再生育子女的,依照本條例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處理。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信誉网赌依據職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予以處罰;有關責任人員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非法為他人施行計劃生育手術的;

(二)利用超聲技術和其他技術手段為他人進行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别鑒定或者選擇性别的人工終止妊娠的;

(三)進行假醫學鑒定、出具假計劃生育證明的。

第四十五條不按照本條例規定履行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職責的,由縣級人民政府責令改正,并可以通報批評,對主要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公民違反本條例規定生育的,其所在的工作單位以及該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有管理責任的負責人當年不得被表彰或者獎勵。

第四十六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計劃生育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侵犯公民合法權益,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拒絕、阻礙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信誉网赌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或者侮辱、威脅、毆打依法執行公務的計劃生育工作人員,構成治安管理違法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

第四十七條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條例制定單項管理規定。

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條例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第四十八條本條例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1990年10月28日江蘇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的《江蘇省計劃生育條例》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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